申請人應瞭解並填具所有正確的隊員資料與行程計畫。如明知為不實或冒用他人資料填載入園申請之事項,已構成刑法第 210 條偽造文書 罪嫌,或構成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如查證屬實,本處將依法先予以退件處理,另配合司法機關調查提供相關申請資料。
確認已轉知並取得全體隊員同意使用當事人個人資料辦理入園申請相關事宜。
領隊需為年滿 20 歲成年人,並能承擔整體登山隊伍安危,請領隊務必轉知每位隊員了解入出生態保護區注意事項,並於登山時遵守國家公園規定及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夜間 請盡量不要登山),並攜帶 GPS 及可供緊急連絡之通訊設備,以避免意外發生。領隊對於生態保護區之規定,負有督導與保證之責任。領隊未到之隊伍禁止入園。
須於入園五日之前至二個月內每日7:00-23:00提出,申請的所有行程日期皆須在此日期範圍內才接受申請,逾期恕不受理。住宿九九山莊需事先繳費,考量線上金流作業時間,如遇假日或連假請民眾提早申請(扣除假日應於5天前辦理),否則無法配合線上繳費即無法取得入園許可證。
「緊急災難處理」
1.攜帶登山所須個人及團體裝備(雪季期間攜帶雪地攀登裝備)。
2.攜帶足夠的通訊及定位(GPS)設備,並定時與留守人員及家人聯絡。
3.充分瞭解園區之災害與天候資訊,並於行前辦理登山安全講習。
4.充分瞭解所有隊員身心狀況,並於行前自主訓練登山技能。
5.行進間以安全第一為原則,並配合國家公園現場人員查核及引導。
6.辦妥相關保險。
「環境維護」
1.遵守進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之相關規定。
2.充分瞭解無痕山林準則,減輕環境及生態衝擊。
3.避免影響野生動植物,不留下任何廢棄物及物品。
4.不離開已開放供使用之步道及區域。
5.配合國家公園保育巡查及行動,並協助勸導隊員言行舉止。
山友規劃進行高海拔登山活動時,可先至家庭醫學科或旅遊醫學科,透過正常合法管道,由專業醫師預開高山症處方箋,預防性投藥,減緩高山病症狀。提醒山友須衡量自身健康健康及體能狀況,切勿勉強登山,以免發生狀況。
進入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須知:
1.請充分認知本園區多為泰雅族及賽夏族眾社群之傳統領域。
2.請各登山隊伍友善對待高山協作員,彼此互相尊重,建議各登山隊伍進入本園區時,自主聘請本園區周邊部落之在地原住民族人擔任隨隊嚮導,協助各登山隊伍理解並認知泰雅族及賽夏族千年來與大山共生的態度與智慧,以實踐本園與在地原住民族之夥伴關係。
3.本園期許各登山隊伍進入本園區,如遇在地原住民族人進行傳統文化教育活動時,能以欣賞並尊重的態度駐足參與或對話,給予在地族人努力於文化傳承與保存最大的支持與鼓勵。
欲申請雪山西稜線之隊伍,請於申請前詳閱230林道注意事項。
1.隊伍所有成員於入園前一日皆「非」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之人員。(詳見:https://www.cdc.gov.tw)。
2.隊伍所有成員入園前若有發燒、呼吸道不適或嚴重咳嗽者等症狀,即自行取消入園,且領隊已明確告知相關權利義務。
3.隊伍所有成員應加強自主健康管理,進入山屋應使用口罩或足可遮掩口鼻物品,保護自己也尊重他人。入園之後如有疑似相關症狀發生,請盡快下山。
入園申請隊員若具有學生身分或參加學校社團活動,請務必自行通報學校相關單位,作為緊急應變之用。